「企業支援計劃」於2015年推出,資助本地企業進行內部研究及發展(研發)工作,旨在鼓勵私營機構在研發方面作出投資。
在香港成立;
持有有效的商業登記證;
並非政府資助機構;以及
並非任何政府資助機構的附屬公司。
有關資助將以1:1等額出資方式批出。
每個獲批項目可獲最多1,000萬港元的資助。
項目為期一般不超過24個月。
獲款公司將擁有項目產生的知識產權。
不設收回政府資助的規定。
研發成果完成商品化後的利益分配規定並非強制性。
企業提交所需的資料和文件後,申請項目會由創新及科技界的獨立專家所組成的評審委員會按以下準則考慮︰
創新及科技內容;
技術及管理能力;
財務因素;
項目成果的商品化機會;以及
能否配合政府政策或對整體社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