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

專利申請

 

專利的意思,是指授予發明的專有權,發明為一種提供新的工作方式或為問題提供新的技術解決方案的產品或過程。有關發明要獲得專利,必須在專利申請中向公眾披露有關發明的技術信息。專利通過授予您(專利所有人)一項法律權利來保護您的發明,以防止他人製造、使用、銷售或引用您的專利發明。

專利申請 好處多不勝數

 

「為何要作香港專利註冊和申請呢?」或者你心中會有這樣的疑問。其實作出香港專利註冊和申請,好處真的多不勝數,包括:

          如果成功作出香港專利申請,從而可獲得相關香港專利註冊證書,它是專利申請一方用作憑證之用,以證明其有該發明之特權。相反,如有人卻沒及早為發明作專利註冊申請,反而被競爭對手得悉而先作申請以取得專利,原本的發明者白白被搶去專利權,實在不值。

          有關的專利申請獲批,獲授權者可在其產品上印有「HK Patent No.」,有利日後經營。

          即使你的新發明暫未有市場需要,也適宜先申請專利,如在某行業擁有相關有用的專利,對增加現金收入可有幫助。而且已作了專利註冊,可為你帶來一定權利,跟其他專利擁有人商討合作等,有助你的產品發展範圍更廣。

          有了香港專利註冊的證明,在與買家進行交易時,令買家對你的產品質素及獨特性大大增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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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香港專利申請、香港專利註冊-常見問題

1. 總括來說,如作香港專利申請之前,有甚麼事項要留意的呢?

有關作香港專利註冊申請前要考慮的事項,大致如下:

‧ 要留意的是,專利申請並包括商品的外觀部分、還有其形狀設計及帶出的視覺特性也不包括在內。換句話說,如果連商品外觀也要獲得保障,則另要針對外觀作專利申請。

‧ 一所公司或申請人若要成功作專利註冊,他們所發明的商品,必要創造性和新穎性等兼備,在專利註冊上大大增添成功的機會。

‧ 若要商品專利註冊申請成功,有關產品必須要被保密。萬一公司對外如加工廠等,需透露新發明的資料以方便進行工作,就必定要跟對方簽下保密協議,以保障作專利申請的一方。萬一新產品、新發明作專利申請前,在香港或者海外其他地方已有相關科技的部分已揭露出來,又或已刊出或公開,這樣那產品、發明便無新穎性可言,難以成功作專利註冊。

‧ 若果要確保申請人或公司可成功作出專利註冊,繼而獲得有效的專利,有關產品一定要適合採用工業形式作大量生產。

 

2. 聽說有一種國際專利申請制度名為PCT。其實這是怎樣的制度呢?

PCT的全寫為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中文可稱為「專利合作條約」。它的確關乎國際專利申請,屬於專利範疇的一項國際間的合作條約。負責管理PCT的組織,為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英文全名: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簡稱:WIPO)的國際局,有這樣的國際專利申請制度,可方便各申請人或申請機構得到不少的外國專利保護。有關條約早於 1970 年簽訂,而於1978 年正式生效。有關制度的會員國,包括有美國、加拿大、英國、日本、法國、中國、韓國等多個國際中的主要國家,這可反映出如成功作相關專利註冊,便能夠應用於全世界已有實施這專利註冊制度的國家或地方,但要留意這種專利註冊制度為「國際專利申請制度」,並非「國際專利授權制度」,即是說,它並沒有甚麼「PCT國際專利權」。

PCT的申請程序,可分為國際階段和國家階段二種程序。國際階段指先把有關申請書送至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的國際局,然後其執行過程包括完成申請受理、國際檢索、初部審查等,要注意申請國際階段前,一定要於首次申請國際優先權當天起計的12個月之內提出申請。至於國家階段,是在進行國際階段程序時,也完成各國的申請和審查,並由每個會員國作獨立決定應否授予在其國的專利,之後公布有關授予專利權等的程序,並提供專利權之保護,要注意這階段的申請人已先提交國際階段之申請,而且一定要在首次申請國之優先權日起計的30個月內作出有關申請。

 

3. 請問標準專利申請和短期專利申請一旦成功,相關專利註冊的有效期各為多少呢?而這兩項香港專利申請的要求又是怎樣?

標準專利和短期專利都是為保護各項新發明,包括科技發明、產品功能、生產方法等。如相關發明一方要作標準專利申請,有關專利註冊的有效期為20年,並要於第三年後每一年都要為有關專利註冊作更新續期;至於短期專利的申請,其專利註冊的有效期則為8年,而於第四年屆滿後有需要續期一次。

關於上述兩項專利申請的要求,如是作香港專利申請中的標準專利一項,得要先於中國國家專利局、英國專利局,又或者歐洲專利局提出有關的香港專利申請,這項申請十分重要,它批予與否可決定於香港的專利申請會否成功。至於短期專利申請,則要向其中一個國際查檢主管當局,又或者是其中一指定之專利當局提出申請,由相關部門作查檢及記錄作報告,並會藉這報告內容是否正面,而批予有關短期專利註冊。

 

4. 如果我早已為我的發明在外國作專利註冊和申請,那麼它在香港又同樣已得到相關的專利權嗎?

若果你希望你的發明專利在香港同樣獲得法律保障,單靠外國的專利註冊是不足夠的,你一定要另作香港專利註冊申請。因為在世界其他國家、地方,以及於中國內各地區所作的專利申請,香港都不會予以專利權保護。而有關香港專利註冊,得要依香港的《專利條例》來申請註冊,有關詳情我們百信可提供協助。

 

5. 關於國際專利申請方面,除了可向單人國家作出有關申請,還可以循哪些途徑作國際專利申請呢?

如要作國際專利申請,申請人也可透過PCT、巴黎公約、歐洲專利局、歐亞專利組織等多樣途徑以順利作國際專利申請。我們百信在這方面亦有相關資訊,如有國際專利申請需要,歡迎聯絡我們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