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包含有27個成員國。在歐盟範圍內註冊的商標,將於所有歐盟成員國中受到平等保護,因此大多數企業傾向於在歐盟商標註冊。
2020年1月31日,英國正式離開歐盟。英國和歐盟之間達成的英國退歐過渡期乃由2020年2月1日開始,至同年12月31日結束。即是說,今天英國已正式退歐,歐盟知識產權制度已不適用於英國,敬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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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商標乃依1993年制定的「歐洲共同體商標條例」(英文簡稱:CTMR),在歐洲聯盟成員國之間的一種商標制度所定下的條件,繼而獲歐洲共同體內部市場協調局(英文簡稱:OHIM)註冊得來的。這歐盟商標制度乃由歐盟內部市場調和局作主理,在2015年已正式修正為「歐盟商標規則」,並於2016年3月正式生效。
其實歐盟商標申請程序並不如大家想像般複雜,再加上我們百信香港的協助,令整個歐盟商標註冊和申請過程更為便捷。相關程序大致如下:
A. 整體的形式審查:開首這步驟乃查看申請資料是否齊全,又會看看是否主張優先權,以及商標可否作為表徵符號以繼續審查。萬一有東西需補正,會通知申請人補回,否則歐盟知識產權局(EUIPO)就不會受理相關申請。要留意的是,如申請可獲繼續進行,EUIPO會將申請資料送抵歐盟翻譯中心作翻譯,方便之後的其他檢索過程等。
B. 檢索報告:執行檢索的部門直接進行相關檢索工作,再寄給依歐盟商標資料庫的商標檢索報告至申請者處,並會把有關申請的資訊寄到近似商標的商標權人。
C. 發出監測信:在進行有關歐盟商標申請期間,當發現有相類近的歐盟商標存在的話,在寄出關於歐盟商標檢索報告時,同一時間EUIPO也會特別對前案之商標權人發下監測信,而這是為商標權人帶來可讓他們參考的訊息,這安排也正反映出,一旦被檢索出來,並不等於兩個商標會有衝突存在。
D. 作出公告:當寄交依歐盟商標資料庫所定出的商標檢索報告至申請人時,之後便把有關商標申請案於一些官方公報作出公告。在商標公告發出後的3個月內,如有人表示該商標有不能得到註冊之理由,都能夠對該商標提出意見。
E. 正式歐盟商標註冊:如有關歐盟商標於核准作歐盟商標註冊後,以及沒有人提出異議,又或有異議是不成立的,這様歐盟內部市場協調局就會立即即會發出歐盟商標註冊證書,整個歐盟商標申請過程亦大功告成!
對於有關的異議申請,是一定於歐盟商標申請的公告日開始計算的3個月內作出遞交。有關官方公告日的定義,乃為標誌於歐盟商標公告封面之日期,關於異議申請及所需費用,都一定要在提出異議期限內,遞交至工業產權局。
有的。在某些情況下,就算所設下的標記已符合所謂商標之定義,但假若它有一個完全合理的駁回理由,這樣有關標記便仍未能夠被註冊為歐盟商標。當中常見商標被駁回的原因包括有:
‧ 有關標記並沒有甚麼顯著的特徵 ‧ 標記專指服務或貨品的種類、數量、用途、品質、產地、價值、生產日期、提供服務的日期、特徵
‧ 標記跟廣泛認定的道德標準或一些公共政策有違背,抵觸
‧ 標記在現行語言及現有商業範疇實踐上已為慣例 ‧ 標記具有一種欺騙大眾的特性,例如貨品或服務的品質、貨品產地等有著不實的描述
‧ 標記對貨品外貌形狀、或某些官方象徵會有絕大可能被拒絕有關申請
‧ 某些標記能獲通過用上而具有明顯性
另要留意的是,如果因異議致商標被駁回,也不可獲成為歐盟註冊商標。有關詳情,歡迎聯絡我們百信香港,可為你作詳細解說。
所謂歐盟商標註冊簿,其實它乃為一個資料庫,當中記錄了所有商標的詳細內容。而這資料庫會常常作出更新,當中包括有所擁有權的轉讓詳情、地址之更改等。這歐盟商標註冊簿也可以被審查的,但要作申請,在提出書面要求的同時,也要繳付相關審查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