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專利審查員批准,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會將您的美國商標記錄在數據庫中。
美國專利商標局將拒絕註冊可能與您的美國商標容易產生混淆的相似商標。美國專利商標局有權利對任何容易混淆的相似美國商標的申請引用相同/相似的在先申請/註冊的商標。
自申請之日起,聯邦商標註冊還會使您的商標在全國範圍內得到認可。未註冊商標在特定地理區域內的權利受到限制。如果您尚未註冊有關商標,它將賦予其它地理位置的企業使用相似商標的權利,這樣如失去了自己的美國商標,可能會導致收入損失,,並給客戶帶來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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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申請基礎,意思是指要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付上商標申請的基礎。每一項申請都一定要包括有一個或以上的申請基礎,並對於每一個申請基礎也會有不同的要求,當中合共有4個種類的申請基礎,包括有商業使用基礎、國外申請基礎、國內註冊基礎,以及意圖使用基礎。
使用樣本的定義,乃是你的商品或服務的實際使用商標之真實樣本,即是購買者能夠在市面上所看到的商品商標模樣,關於使用樣品的細則,是能夠展示出帶有商標圖樣的整個產品,又或其包裝亦已展示了商標圖樣亦可;至於服務方面,則可以是有關服務的網頁上展示出附有該商標圖樣之廣告。但如果準備作美國商標之申請,但未能提供使用樣本的話,那就應轉為以「意圖使用」作基礎來申請,經美國專利商標局之審查然後作公告,當已公告後,申請人會被要求在收到通知後的6個月內,要提供合適的使用樣本,但如果申請人未及提供,可申請延遲提交樣本,延期最長可達6個月,並且可最多作5次延期,即合共可遲期達36個月,當申請人可遞交使用樣品的話,整個美國商標的註冊才會繼續。所以不要濫用延期提交,可以的話應及早準備好使用樣本來作美國商標的註冊,以及早作經營。
意圖使用的意思是:當你仍未於所申請的貨品或服務中用上你的商標,不過正計劃未來(以3年內為期限)用上它的話,你就要以「意圖使用」作基礎以提出申請。這項目的申請乃代表當你在商業項目中會用上該商標的善意意圖,這代你已有充分提案,就暫欠缺進入市場之準備,例如還沒有一個具體的商業計劃,未作其他初期的商業活動、未有製作商品樣本等。關於申請細節,百信會為客戶安排得妥妥當當。
美國商標註冊方面,主要有兩種,其一為聯邦註冊商標,另一種則為本州的註冊商標。前者在美國各州可有效通行,至於本州註冊之商標則只限在該州方為有效。有關其「商業使用」方面,如果申請人曾經在美國作商務參展,或者曾出口商品到美國的任何州份、城巿,都可以以「商業使用」作為申請基礎,從而在美國商標申請的成功機會會大增。百信亦會提供有關美國商標申請之資訊,歡迎查詢。
很多人作美國商標申請時,都是因應其現時對商標之採用,又或是未來他們於一些商業活動中在使用商標方面的意圖。兩者的分別,乃在於你已開始在商品或服務上採用該商標與否。如果你是於申請上已列出全部商品或服務會用上你的商標,就能夠以作商業使用之基礎進行申請。但若果到目前為止你還未使用你的商標的話,而是計劃未來3年之內會用上它,那就要以「意圖使用」作基礎來申請。
如果以商業使用為基礎來作申請的話,就一定要填寫商標「在任何地方的第一次使用日期」及「第一次於商業活動上的使用日期」,對於香港人等美國以外的申請者來說,是有可能比在美國之前已使用你的商標,所以在填寫「在任何地方的第一次使用日期」的資料,乃填上用上你的商標的貨品的首次出售、運送或服務首次提供之日期,至於「第一次於商業活動上的使用日期」則填寫商標在美國商業項目上所用上的日期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