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旨在向中小企業提供資助,以鼓勵 中小企業參與出口推廣活動,藉此協助其擴展香港境外市場。

申請資格

在香港登記的非上市企業,且在申請基金時,企業須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計劃特點

企業申請基金資助的次數不限,然而每家企業所獲的累計資助金額上限為80萬元,而涉及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的活動資助上限為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的50%。
每宗申請只可涵蓋參與一項推廣活動的相關開支,最高資助額為申請企業就有關活動繳付的核准開支總費用的50%或10萬元,以較低者為準。申請企業在每宗申請下就視頻 / 產品拍攝和編輯服務費用所獲的資助額,將不超過該申請中所有其他合資格開支的核准政府資助總額,即上限為每宗申請的核准政府資助總額的50%。

資助項目涵蓋:在香港境外舉行、以香港境外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在香港舉行、以香港本地或境外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網上貿易展覽會,香港境外商貿考察團,網上商貿考察團,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貿易刊物廣告,通過電子平台 / 媒介進行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出口推廣活動,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所擁有的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公司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作出口推廣等。

評審

工貿署於收到填寫妥當並附有全部所需證明文件的申請表格(包括首期撥款、終期撥款及實報實銷的申請)當日起計的三十個完整工作日內會完成審批程序。